12月5日,新疆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持续开展“荐好书•品好文”和“我爱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立新功”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在全公司范围内持续开展“荐好书•品好文”和“我爱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立新功”有奖征文活动。
《通知》明确了“荐好书•品好文”和“我爱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立新功”有奖征文活动的主题、评选组织机构、投稿方式、征文日期、征文内容和奖励标准。
《通知》指出,持续开展“荐好书•品好文”和“我爱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立新功”有奖征文活动,是为着力打造新疆公司学习型企业建设,在全公司营造“爱读书、勤读书、善读书”和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文化素养,向建党100周年献上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的厚礼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强调,持续开展“荐好书•品好文”和“我爱新疆公司,域外创业立新功”有奖征文活动,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党员干部爱读书、勤读书、善读书,树立快乐阅读、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崇知爱学、知书善礼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新疆公司高质量发展步伐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是强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以“来疆为什么、在疆干什么、离疆留什么”为主题,聚焦矿山、聚焦矿井、聚焦矿工,抒写大漠戈壁情怀,讴歌新疆公司域外建企艰苦创业历程、赞美新疆公司奋勇拼搏精神,发掘和培养“草根”文化艺术人才,为讲好新疆公司好故事、发出新疆公司好声音、重塑新疆公司好形象助力,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是创建新疆公司企业文化的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围绕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文学创作,用文学作品诠释和引领企业文化,使之充分发挥其动力源作用,凝聚全体干部职工意志,支撑企业长远发展战略,最终实现企业愿景和目标,把文化理念、企业战略融合、渗透、根植到员工的心灵深处,变为企业及员工的精神风貌,成为其共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并得到文化自信的彰显。
《通知》要求,一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活动摆上工作日程,履行主责,党委副书记负分责,党委工作部(政工科)具体负责,以此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二要精心组织,持续开展。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读书、采风创作活动,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广泛参与,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单位党委工作部(政工科)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深入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推介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切实在全公司营造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