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公司按照省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结合当前新疆地区和企业疫情防控实际,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职工外出管理,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外出管理的通知》,着力织密疫情防控网、筑牢外防输入墙,慎终如始地进一步加大了疫情防控工作力度,为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职工外出审批上。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出县(市)域以外地区的职工,必须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备和审批;确因需要外出的职工,要及时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送《职工外出审批表》和报备职工外出返回信息,如实掌握外出职工旅居史和动态,并将相关报批资料留档。
在职工外出管理上。严格执行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职工在疫情期间外出,做到精准排查,尽量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外出职工在外出期间必须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在人员集聚区长时间逗留、不与无关人员接触,外出期间要严格遵循途经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外出职工返岗时,按要求自觉做好隔离及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经所在单位疫情防控主管领导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上岗,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
在严肃防控纪律上。严肃纪律执行,凡是没有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外出的干部职工,对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各基层单位存在外出未报备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本人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给予主管疫情防控领导、本人系统领导和本人各罚款500元、给予本单位疫情防控信息报送人员罚款200元;公司机关各部室存在外出未报备的干部职工,对本部室和本人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给予部室部长和本人各罚款500元。 |